作者簡介
王樹金 1974年生,湖南省博物館,研究館員,研究方向:秦漢史
學界對兩漢時期長沙國、長沙郡的設置與轄區問題,多年來也一直存在不同觀點,筆者仔細從《史記》、《漢書》、《后漢書》等正史資料來分析考證,認為西漢時期僅設置了長沙國,一直到了東漢才出現長沙郡。無論長沙國還是長沙郡,在整個漢代其轄地一直處于被逐漸削減的狀態。
一、西漢吳氏長沙國轄地
在西漢設立長沙國之前,經歷了楚漢戰爭時期,這期間是否設置過長沙郡呢?
《史記·秦楚之際月表》《史記·高祖本紀》《漢書·韓彭英盧吳傳》均記載項羽徙義帝都長沙郴縣,項羽在分封諸侯王時,只是延續秦朝的行政區域進行新一輪諸侯王的勢力劃分,沒有進行重新設置郡縣。
西漢時期,高祖劉邦在全國推行“郡國并行”體制。《漢書·地理志》只言“長沙國”及下轄各縣、人口等信息,不見提及“長沙郡”。就西漢長沙國轄區,學者們歷來看法不同,起因是《漢書·高帝紀》記載高祖五年春一個詔書,曰:“故衡山王吳芮與子二人、兄子一人,從百粵之兵,以佐諸侯,誅暴秦,有大功,諸侯立以為王。項羽侵奪之地,謂之番君。其以長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立番君芮為長沙王。”
關于豫章郡是否屬于長沙國轄區問題。從多則史料來看,豫章郡先后被分封給長沙國、淮南國,前后大約相距五六個月。辛德勇先生在《秦漢政區與邊界地理研究》一文中對豫章郡先后分封給長沙王吳芮與淮南王英布之過程及其中原委已有論述。
關于象郡、桂林、南海三郡歸屬問題。《史記·南越尉佗傳》《漢書·西南夷兩越朝鮮傳》皆云象郡、桂林、南海三郡秦末漢初時已為趙佗占有,不在漢朝統治之下。漢高祖并不承認趙佗占領三郡為合法,故而劃分給吳芮,并分封了須無為陸梁侯,就職在長沙國,“受令長沙王”,意在希望長沙國從趙佗手中奪回三地。
關于漢初武陵郡是否屬于長沙國轄區也有爭議。據《漢書·地理志》載高帝五年設置武陵郡。從史料與里耶秦簡來看,秦黔中郡在統一全國后被分割,湘西地區歸入秦洞庭郡管轄,漢武陵郡則來源于秦洞庭郡。漢時諸侯國與郡一樣只下設縣,武陵郡直屬中央管轄,不隸屬長沙國。
關于長沙國的地望。《漢書·諸侯王表》記載南北大致疆界:“波漢之陽,亙九嶷,為長沙”。不少學者理解為北抵漢水北岸,周振鶴先生在《西漢政區地理》、黃盛璋等先生在《有關長沙馬王堆漢墓的歷史地理問題》中提出漢初長沙國北部不會越過長江。筆者認為諸家之說北界范圍大體一致,吳氏長沙國北界曾到長江北岸,是否到漢水之北尚難確定。關于南界,譚其驤先生撰《馬王堆漢墓出土地圖所說明的幾個歷史地理問題》一文,作了詳細范圍考證,可知道桂陽郡范圍在長沙國之內。張修桂先生撰文《西漢初期長沙國南界探討——馬王堆漢墓出土古地圖的論證》推測長沙王吳芮為了加強防御南越趙佗的侵擾,在高帝五年稍后的某年分“長沙郡”南境置桂陽郡。筆者認為根據《漢書》記載設置桂陽郡目的是為了加強對南越的監控力度與防范,在長沙國設置之后漢高祖在其南部分置出一個桂陽郡是有可能,但從這時開始長沙國轄地減少了一個桂陽郡的范圍,這也可以映證《長沙國南部地形圖》繪制時間定在高祖五年桂陽郡設置之前。
吳氏長沙國東、西界尚無爭議,東鄰豫章郡,西毗武陵郡。
二、西漢劉氏長沙國轄地
關于西漢劉氏長沙國的設置情況,諸家也有爭議。
《史記·漢興以來諸侯年表》記載:“孝景(前)元年,復置長沙國。二年,三月甲寅,定王發元年。景帝子。”《漢書·景帝紀》:“二年春三月,立……(劉)發為長沙王”。不少學者懷疑史書記載有誤,筆者認為懷疑理由不足。從漢文帝后七年(前157)六月駕崩,到景帝元年(前156)復置長沙國,是指這一年吳芮五世孫吳著死而無后,廢除長沙國,接著又把長沙國分封給自己的兒子劉發,不可能把吳氏長沙國廢為長沙郡,再改為諸侯國。
劉發被封長沙定王以后,劉氏長沙國轄區也幾經變化。爭議最大的就是《史記·五宗世家》引應劭言:“景帝后二年,諸王來朝,有詔更前稱壽歌舞。定王但張袖小舉手,左右笑其拙,上怪問之,對曰:‘臣國小地狹,不足回旋’。帝以武陵、零陵、桂陽屬焉。”景帝是否把武陵、零陵、桂陽三郡給劉發。筆者認為不可信,如此大事均不見《史記》《漢書》提及,況且當時尚未設置零陵郡。
據《漢書·地理志》載,零陵郡、蒼梧郡均為武帝元鼎六年置,也就是這時說長沙國轄區被分割出兩個郡。漢宣帝時,轄區又被“削八縣”,到了新莽時期被廢除國。
總體看來,西漢時期長沙國的轄區雖爭議較多,但整體處于被逐步削弱趨勢,符合當時歷代皇帝逐步加強中央集權的需求。
三、東漢長沙國、長沙郡轄地
東漢長沙郡、國的設置與轄地,史書記載較清晰,學界基本認同。據《后漢書·光武帝紀》可知東漢初期設置了長沙國,建武十三年二月長沙國被除為漢郡。《后漢書·郡國志》記載了長沙郡的轄區。東漢后期,長沙郡中增置漢昌、劉陽、臨烝3縣,皆為郡內變動,于長沙郡轄區范圍并無影響。至建安十五年時,從長沙郡分出漢昌郡,長沙郡轄區開始變小僅有12縣。